组织实施国务院《质量振兴纲要》和省、市质量振兴相关实施计划;负责拟定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、规划;负责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,分析全市产品质量状况,建立企业质量档案,协助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工作,协助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;落实名牌发展战略,负责名牌产品推荐工作,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;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;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管工作;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认证活动;按照授权负责全市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管工作。承担全市质监系统的统计工作;负责全市质监系统科技工作,指导和协调全市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业务工作。